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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学院:

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》(青科大字[2003]246号)、《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办法》(青科大字[2003]247号)的相关规定,本年度将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博导遴选工作日程

1、5月25-5月30日:拟申报博导遴选的教师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各学院初审后进行材料公示将博导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学位办。

2531日-6月2日:研究生院对博导材料进行复审;

36月3-6月11日:博导材料外审,并将外审通过名单及时反馈给学院;

46月12-6月18日:各学科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导申请材料进行学科评议,将推荐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,同时将遴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;

56月19-6月26日:审核学院上报的遴选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,监督并处理公示异议,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,开展导师遴选审批工作,将审批通过的遴选结果进行公示

二、硕导遴选

    拟申报硕导遴选的教师,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学院进行材料审核,后续工作日程另行通知。

、遴选范围

1、博导:面向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遴选;

2、硕导:面向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遴选;

3、导师资格认定:在外单位已聘为博导、硕导的老师,转入我校须进行博导、硕导资格认定。

、申请材料具体要求:

学院审核人须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,以确定申报人员参评资格,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,一律不予受理。材料审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审核人对审核材料负责,逐项签字或盖章 每位申请教师将全部电子版佐证材料汇总至一份PDF文件。

博导:

1、申请教师认真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》(一式5份),《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简况表》(一式5份),同时附本人正式发表论文、科研项目或获奖成果等佐证材料的原件1份,复印件一式5份(佐证材料按序分装成册)及电子版,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合格后,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《博导申请汇总表》的纸质版、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;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博导申请材料外审,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到研究生院反馈的外审意见后组织遴选工作,并将《导师遴选推荐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位办公室

   2、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需交评审费1350元,以转拨单形式提交。

硕导:

申请教师认真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》,《青岛科技大学博(硕)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简况表》,同时附本人正式发表论文、科研项目或获奖成果等佐证材料的原件,复印件(佐证材料按序分装成册)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

资格认定

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认真填写《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》或《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》,《青岛科技大学博(硕)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简况表》,同时提供本人遴选为博导、硕导的文件以及本人正式发表论文、科研项目或获奖成果等佐证材料的原件,复印件(佐证材料按序分装成册)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

博导遴选佐证材料起止时间: 2013年1月1日-2018年5月25日; 硕导遴选佐证材料起止时间: 2015年1月1日-2018年5月25日;导师资格认定佐证材料起止时间: 2015年1月1日-2018年5月25日。

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日程开展工作,逾期材料不予受理。

对以上遴选事宜,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映到研究生院或纪委监察处。

研究生院: 电话: 88958383

纪委监察处:电话:88956976

E-mail:kdxwb2016@163.com   E-mail:kdjw@qust.edu.cn

 

研究生院

2018年5月25